第426章 有位大作家 猎兔大赛(第2/3页)

“我去凑个热闹怎么了?这就相当于家门口的活动了,我去一趟算什么。”燕长青说道。“不过,你们先不要说出去,等到最后烹饪大赛的时候我再去,免得提前给人知道了,到时候活动的人数太多不好控制。”

“没问题没问题!”黄佩珊立刻答应道。

李明发的脑子转的也挺快:“对了,我正好可以提供奖品来着……”

……

猎兔大赛这种属于民间的活动,奖品也不需要多高价值的东西,一般都是做些带记念意义的小饰品就可以。

一般来说有个奖章,再发个钱包皮带之类的,就刚刚好,毕竟就是大家一起来娱乐的。

至于宣传就更简单,镇子上贴个通知,电视台上发个小通告,有附近喜欢打猎的想来凑热闹了就来,没人来也无所谓,只有当地人也照样热闹。

黄佩珊办起事来雷厉风行,她有的是帮手,在镇上随便招募了几个志愿者,两三天时间就把赛事给准备好了,接下来就是正式比赛。

李明发把奖品的要求发给家里面的皮具厂,剩下的就不管了,自己也拎着枪跟着牛来福,还有老家的一批人一起,兴高采烈地来参加比赛。

比赛当天是周末,人还是挺多的,小镇上的闲人都愿意报名参加,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附近的一些农牧场来的人比镇上的人还多点,因为这些人们平时就打兔子练枪法了,在农牧场又不是每天都忙,能有出来活动凑热闹的机会,当然不会错过。

关键的是,附近农牧场的人对兔子是深恶痛绝的,这种比赛举办一次,至少能让他们短时间内,不再为兔子烦恼。

再加上酒厂来的一大批人,最终参加的人数达到四五百人。

黄佩珊相当大手笔,来参赛的人还没开始热身,就先发礼品。

她拿着大喇叭就开始宣布:“比赛规则大家都知道了,现在,所有来参赛的人,都可以获得一份礼品,请大家排队有序领取,然后自行选择参赛地点。”

结果下一秒就有人惊呼起来:“嗷,天,是胜利葡萄酒,还有伏特加,为什么只能拿一份,我有选择困难症的……”

“伏特加,选伏特加……”

“葡萄酒啊!我要葡萄酒,这是我老婆最喜欢的酒……”

更多的是贪心不足的人:“怎么样才能两种都拿?”

黄佩珊很满意自己一开始就造成的轰动效果:“成为胜利者,那就可以两种都有了。”

对所有来参赛的人来说,这就是一份大惊喜。

幸好大家对这种活动都有经验,而且大部分人都相当守规矩,老老实实地过来选了一瓶酒,然后拎着就冲向了比赛场地。

这个比赛场地就是方圆二百里之内,随便去什么地方都行,反正早上出发,晚上回来统计猎物。

没有什么跟随的裁判,全靠大家自觉。

至于有没有人作弊,无所谓,只要玩得开心高兴就行。

……

李明发和牛来福就是作弊者,他们有个领头的老头,戴维斯。

就是当年燕长青他们过来后,带他们的那位老猎人,这个老猎人是打兔子专业户,比李明发可专业太多了。

带着人到处乱跑,跑一会儿就下车看看附近的草地植被,然后就能精准判断出,附近是不是有兔子出没。

而且牛来福更无耻点,他带了特殊工具,一种发烟器和网。

这玩意其实就是个鼓风机,然后前面放的是辣椒粉之类的东西,带有强烈的刺激性味道,然后通过鼓风机把这些玩意儿吹到兔子洞里面。

狡兔三窟不要紧,只要鼓风机给力,没有吹不出来的兔子。

其实也不是牛来福一个人这么干,这方法就是厂里的人发明出来的。

因为刚来的时候,大伙儿能玩枪的还是少数,剩下的人就只能下套,或者用烟把兔子熏出来。

但是这里遍地都是植物,还有大片的森林,对防火比较重视,在野外随便烧火点烟是危险行为,所以就有人想出了这个办法。

现在李明发和牛来福就在戴维斯的指挥下,戴维斯负责寻找兔子洞,他们俩人负责布网和赶兔子。

能网住的抓活的,网不住的戴维斯负责猎杀——这老头打了一辈子的兔子,枪法可是一流,对兔子的运动轨迹预判比兔子自己知道的都清楚。

这也是李明发和牛来福的策略,他们想获胜,抓活兔子比死兔子要容易点。因为像戴维斯这样的老猎人,在这里并不稀奇,如果有几个老猎人组队,人家杀兔子比捡的快。

……

比赛第一天,李明发就收获了十几只活兔子,至于死的,才几只。

能和他比的,也只有厂里那些连枪都不带的家伙们,这些人有的已经来几年了,比他们还专业,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