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耿立华(第3/4页)
唇厚重感情是吧?我给画个薄薄的!
这一回,洛云琛画得很投入。
他在脑海中搜寻着到监狱写生时见过的无数张罪犯的脸。
阴险的、狠毒的、狡猾的、绝望的……
无数张面孔在洛云琛眼前闪现。
普通,能完美隐藏在人群之中;
变态,杀完人还要回到现场观察警方反应;
执着,雨夜也要坚持将时针调到十二点。
相应的,这些特征也会反映到面部。
他的五官并不完美;
心底藏事,偷偷观察,会让他带上些鬼祟之气;
执着之人,他的眼神会比较坚定。
脸部、眉毛、眼睛、鼻子、嘴、耳朵、脖子……
俗话说得好,相由心生。
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个性特点、不同的成长环境,都会在脸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记。
洛云琛在脑海里快速拼凑人像。
在雨夜残忍杀害女大学生、让雨水冲刷掉所有物证,这样一个凶手,绝非善类!也绝非普通人。
画像终于完成,洛云琛有一种酣畅淋漓的痛快之感。
他将画纸重重往桌面一拍,右手炭笔一搁,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畅快!”
姜凌凝神看去,瞳孔微缩。
这张脸……她有些眼熟!
如果眼角加点鱼尾纹、脸上添点皱纹、嘴角再往下耷拉一点,那他就是2024年12月因故意伤害罪入狱的耿立华。
耿立华的犯罪档案随之浮现在姜凌的脑海。
档案编号:JJ-2024-1215
姓名:耿立华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6年7月19日
入狱日期:2024年12月3日
入狱年龄:68岁
刑期:有期徒刑12年
罪名: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耿立华伤人案当时还引发了社会大众对于医患关系的热议。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
耿立华之女耿思敏是南江市仁心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她在2024年11月15日为患者张石雄进行一台高难度脑膜瘤切除手术后,患者因基础疾病复杂及术后并发症于11月25日不幸离世。
患者之子张强认为其父死亡系耿思敏“手术失误”所致,多次在医院闹事、辱骂耿思敏,并向院方及卫健委进行不实投诉。
11月28日下午,张强再次前往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区,堵截并持续辱骂耿思敏。在争执推搡过程中,张强情绪失控,用随身携带的金属保温杯猛烈击打耿思敏右手前臂及腕部多次,致其当场倒地,痛苦不堪。
耿立华当时恰好来医院给女儿送饭,目睹了女儿被袭击的全过程。据目击者称,耿立华在看到女儿被打倒瞬间,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随即从随身携带的帆布包中抽出一把家用剁骨刀冲向张强。
周围医护人员和保安根本来不及阻拦,耿立华持刀向张强肩颈部、背部及手臂连续猛砍数刀,造成张强大出血,当场休克。现场血迹喷溅面积巨大,场面极其血腥混乱。
耿立华在行凶后并未逃离现场,将刀扔在地上,跪坐在昏迷的女儿身边,直至警方到达将其控制。
警方介入,受害人张强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左臂丛神经严重损伤,颈背部多处深达肌层的开放性撕裂伤伴大量失血,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构成重伤二级,遗留严重残疾。
被张强打伤的耿思敏右前臂尺桡骨骨折,右手腕部严重挫伤伴尺神经损伤。虽经多次手术,但尺神经功能恢复不佳,导致右手精细动作功能永久性严重受损,无法再执刀进行神经外科手术,其医生职业生涯被彻底终结。
案子的审判结果很快就下来了——耿立华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但鉴于其系目睹至亲突遭严重伤害后临时起意、事后未逃离、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受害方张强对引发本案存在重大过错,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强亦因故意伤害罪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入监初期对耿立华进行心理评,发现他存在严重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总是不断回忆女儿被打时的场景,并反复表达出自责与悔恨。耿立华的这份自责主要是对女儿前途的担忧,他并不后悔砍伤张强,一提起张强便咬牙切齿,觉得是张强毁了女儿。
经过药物及心理疏导后,耿立华的情绪趋于稳定但极度消沉,身体状况堪忧,寡言少语,极少与他人交流,对过往经历讳莫如深。平时主要的爱好是阅读医学期刊以及与女儿通信。
时间往前倒推三十年,1994年6月15日,柯小雨被害。
此时的耿立华38岁。
柯小雨是他杀的吗?
耿立华入狱时,姜凌曾看过他的个人档案。
虽只有薄薄的几页纸,却记录着耿立华经历过的那段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