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纵火犯(第2/3页)
刘浩然沉思片刻,敏锐地抓住了一个漏洞:“我补充一点,现场不是说起火时范国平正在吃饭,或者刚吃完不久吗?范国平那么晚还在吃饭,这不合常理。可以深入调查一下谁在案发前与范国平有过接触,尤其是可能导致他延迟吃饭或放松警惕的人。”
“非常好。”姜凌示意李振良记下这一点。
周伟也站了起来:“我也补充一点,我们应该查清助燃剂的领取、使用和保管情况。是谁负责?最近是否有异常丢失?谁有机会接触到?另外,也要对案发当晚所有仓库员工及附近人员的行踪进行详细核实,寻找不在场证明的漏洞。”
虽然是常规性的排查重点,但对于组员们能够开动脑筋、积极回应,姜凌还是很开心的。
“大家说得很好。那么接下来,我想和大家一起对凶手进行画像。”这一点,是目前组员们并不擅长的领域,姜凌特地放慢了语速。
李振良飞快地在白板上画出表格,表格栏中标注出性别、年龄、身高、体型……等一系列生理特征。
姜凌问:“第一,纵火犯的性别。”
刘浩然反应最快:“我觉得是男性,但不知道依据是什么。”
姜凌微笑:“要相信自己的感觉。纵火行为往往与攻击性、破坏欲、对力量感的追求等特质关联,这些特质在犯罪统计中,男性表现更为突出。”
“嘻,我猜对了!”刘浩然咧嘴一笑,看向李振良、周伟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自豪感。
姜凌道:“本案选择在深夜、暴雨环境下实施,涉及搬运助燃剂、设置多个起火点、破坏门锁等行为,需要一定的体能、胆量和对环境的适应性,这些都更符合男性角色的行为特征。”
李振良恍然,连连点头:“对对对,到底是组长,一说就透!”
刘浩然不懂就问:“那请问,女性遇到欺凌,采取的报复方式大多是什么?这样我们在以后进行嫌疑人画像时可以更为准确一些。”
姜凌恨不得把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一口气都灌进组员们的脑子里去:“从犯罪学角度看,女性报复行为确实与男性有显著差异。男性倾向直接暴力,比如肢体冲突、纵火、破坏财物,而女性更倾向非直接对抗方式。”
“女性更擅长利用人际关系网络,如散布谣言、社交孤立、曝光隐私。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报复,教唆犯罪、利用制度手段进行诬告、恶意投诉等。”
想到前世自己在女子监狱接触过的案例,姜凌的心情不自觉地变得沉重,同样身为女性,对女性被伤害、女性犯罪总会多一分感同身受的痛苦。
“另外,女性可能会采取自我毁灭式报复,当长期压抑爆发时,她们会通过伤害子女或自残式报复。她们以为伤害自己、伤害子女,就是对欺凌者核心利益的损伤,其实……”
想到那些遭遇出轨、家暴的女性,因为力量悬殊不敢反抗丈夫,转向虐待子女、自残,甚至自杀的案例,姜凌心中一酸,不愿意再继续说下去。
李振良赶紧转移话题:“那个,我听说,女性投毒的比例比较高。”
毕竟,“大郎,喝药”这个故事经典流传。
姜凌点了点头:“没错,相比男性直接的打砸,女性可能采取更隐蔽的方式。如偷偷损坏对方珍视的物品,包括化妆品、衣服、电子产品等,以及在食物中做手脚,加大量盐、泻药,极端情况甚至投毒。”
李振良感觉自己收获很大。
果然,组长就是组长,听君一席话,如读十年书啊。
李振良在表格中“性别”那一栏中郑重填下一个字——“男”,再看向姜凌:“那年龄呢?”
姜凌反问他:“你觉得呢?”
李振良尝试用姜凌的思考方式进行分析:“三个起火点,燃烧时间接近,还要搬运助燃剂,实施过程需要一定的体力,因此我推测他是名青壮年,年龄范围可能在18-35岁之间,如果再缩小一点范围的话,我倾向于20-30岁。”
姜凌提醒他:“还可以从作案手法来推测凶手的心理成熟度。”
刘浩然整个人都融入到这种“边学边练”的状态中,头脑转得飞快,迅速接过话来:“纵火犯能够多点放火,还知道使用助燃剂,明显行事很有计划性。这说明他年龄不会太小,青少年一般行事更冲动、手法更简单。年龄太大的人,体力、冒险精神下降,不会轻易纵火。所以,我支持良子的分析结论。”
周伟补充道:“心理画像指向被忽视、被欺凌的社会地位,这更常见于刚进入社会的打工者,他们处于职场底层,通常为青壮年群体。另外,在仓库环境工作的体力劳动者,也以青壮年男性为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