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双更合一(第3/5页)
菜也漂亮得不像是菜,像是艺术品,比起吃,更适合放在那看。
宋言川龇牙咧嘴:“这排骨好小,我一口能吃一盘。”
可是他不能,刚刚看过价格,小不点清清楚楚地看到上面的价格是二十。
二十块钱!
宋言川开始对自己默念“我不饿”三个字,他把自己劈了当排骨烧都值不了这么多。
真是痛并快乐着。
宋明瑜觑他一眼:“刚刚在车上,是谁说什么都要试试锦城最高档的餐厅?”
宋言川苦着脸,“这也太高档了!”
太高档了,太讲究了。
碗盘那么大一个,可里头的菜就小小的一拳头。
宋言川觉得自己就跟丑小鸭混进了鸭子堆里——哦不对,丑小鸭是更漂亮的天鹅,他才是那个正经的丑小鸭!
他视线往旁边一瞅,顿时像是抓到了两个“战友”:“陈念嘉,景行哥,你们说是不是!”
陈念嘉正在小心地抿海参,这东西据说一条就要十块钱,一盘要小五十,她感觉自己抿的不是海参,是大团结。
突然被宋言川点名,差点呛到,陈念嘉横了他一眼,声气儿有点弱:“……来都来了。”
好贵,可是好吃。
宋明瑜笑得不行。
“咱们拿大铁锅炖一锅红烧肉,和人家这个精致的小碗就不是一回事。”
林香颇有同感地点点头,“我刚刚就想,这么大个盘子,要是拿来装小饭馆的麻婆豆腐,恐怕能吃上一天都不带歇的。”
宋言川这小吃货就不会放过这个话题:“麻婆豆腐拌饭特别好吃。”
宋明瑜这么一打岔,大家倒是放松了许多。
平时在明瑜店里吃饭,会有一种“回家了”的错觉,不像锦城餐馆,光是这些珠光宝气的装修,就知道自己正在“下馆子”。
“没事儿,也就这么一顿。”宋明瑜说道,“这以前都是官府菜,给道台衙门的大人物们做菜的,咱们来吃一次就不错了,这就不是咱们能天天吃的。”
钱遭不住不说,人也遭不住,这环境太精致了,吃饭背挺得比开员工大会还直。
宋明瑜撑着下巴,咬了一口宫保鸡丁。
味道很好,调味适中,肉炒得鲜嫩多汁,花生的香味儿也浸了进去。
这是一桌子菜里头,看上去最不讲究那一道,但仍旧是用上了精致的摆盘手法。
要不是服务员上菜的时候特地介绍了一下这菜就是宫保鸡丁,她肯定以为是佛跳墙之类的珍稀菜。
太精致了!
宋言川恋恋不舍地把排骨上最后一点肉都嗦干净,抬起头左右张望,忽然小声“哇”了一下:“姐,这餐馆还有电视看!”
“嗯?”宋明瑜顺着弟弟指的方向看过去,“这么奢侈!”
这餐馆可够下得了本钱的,竟然在用餐的地方放了一台二十寸的电视!
荧幕上正放着一个综艺节目。
说是综艺也不贴切,其实就是演播室里头,一个端庄严肃的主持人坐着,另一个受访嘉宾也坐着,两人你问我答。
宋明瑜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摇摇头,“怪不得在胡同的时候,高阿姨从来不看这些东西,一看就换台。”
高彦芝宁肯蹲守南城电视台重播《街坊邻居》,同样的剧情看第二遍也津津有味。
前两年她还看会儿戏曲表演,后来戏曲表演看了个遍,就只剩这种访谈节目,高彦芝说比电视剧还好猜。
“我看到他俩坐在位置上,我就能猜到,哦,今天肯定要提问这些,我就不爱看。”
“岂止是你高阿姨,现在这些节目都没人爱看了。”林香说道,“大家下了班回家都是等着看电视剧。”
现在电视剧引进得本来就多。
除了前几年火遍大江南北的《血疑》、《阿信》这些岛国电视剧,还有来自港城的《射雕英雄传》、《上海滩》。
现在内地也有了扛把子,光是《霍元甲》和《西游记》两部,就足够吸引人的了。
相对比之下,这些端着架子,又不好笑,又不好玩的节目,自然就讨不了观众的欢心。
“要说好看,估计也就只剩下每年的春晚了。”甘宇也附和道,“有港城和宝岛的明星,还有陈佩斯,朱时茂的小品呢!”
“对!”林香难得来了兴致,“小甘,你最喜欢哪个小品?”
“我?我喜欢《吃面》……”
“我也喜欢,不过我觉得马季的《宇宙牌香烟》更好看。”
时间还真是个轮回。
宋明瑜耳朵里听着两人闲聊。
要是现在她告诉他们,几十年后的春晚大部分人都不爱看,反而是现在不受欢迎的综艺翻了身——不知道他们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其实,这些综艺但凡学一学春晚就挺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