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6章 红宇琼楼(28)三更
甄应嘉把什么都撂了,但甄应嘉有罪吗?
这要是放在后世,他当然犯罪了,包庇就是罪!
但是放在当下,他这做法,并不犯罪。
‘亲亲得相首匿’是古代刑事法律的原则之一,这维护的是伦常。伦常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论语》是儒家经典,天下读书人谁能不读论语。
而在《论语》的《子路第十三》中,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话的意思是:叶公对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一个直率的人,他的父亲偷了别人家的羊,他便告发父亲。
而孔子则说:“在我的家乡,直率的人跟你所说的不一样。在我们那里,直率的人如果犯了罪,那么父亲会为儿子隐瞒,儿子也会为父亲隐瞒。
这便是‘亲亲相匿’!
而《孟子》中也有几乎一样的思想,孟子的弟子中有一个叫桃应的,他就问孟子说,舜是圣明的君王,也是个大孝子。可如果舜的父亲犯了罪,舜该怎么办呢?
孟子说:当然应该抓捕呀!
学生就问:舜不阻止吗?
孟子说:不阻止,抓人是律法!但是舜会抛弃天下如同抛弃破鞋一样,而后他会背着他的父亲逃跑,快乐的以至于忘了整个天下。
于是,‘亲亲相匿’便成了律法基础。这是不为罪的!
一如:甄贵犯罪,甄应良在不知她害了另一个女儿的前提下,为她善后,这并不是罪!用甄贵冒充甄英,这才是他的罪。
一如:甄老夫人、甄应良、甄贵犯下的事,宫中如不查,甄应嘉帮起藏匿,不检举揭发,这就不是罪,这是守伦常之序!
这么一算,那么甄应嘉在忠孝之间,最终选择了忠君,而有亏于孝道,在这样的律法前提下,怎么能判他是有罪的呢?
便是甄老夫人,她能是死罪吗?她虽然不忠,是欺君,但欺君乃是护子。
因此,这件事的结果只能是:
袁氏与甄贵故意杀人,为死罪,罪不容赦,秋后问斩;
甄应良以庶女充作嫡女,此乃欺君之罪,本应杀之!然念在甄三姑娘一片纯孝之心,赦其死罪,发往北疆军中服役,遇赦不赦。
对甄应良的这个判决,桐桐并未求情。但宫中怜惜她,为了她的名声考虑,这才说念在她一片孝心,赦其死罪的!
若是因此案,她看着亲生父亲受死而无动于衷,那必然招致非议。于是,太后、皇后便是太子和两位王爷,都给予了如此一个判决。
可依照甄应良现在的情况,许是不等走到北疆,他便死在路上了。
而现在就是宁肯此人死在路上,死在北疆,也不能让他死在这桩案子里。
换言之,他们管这个叫做:莫要伤了体面人的体面!
桐桐:“……”给了这么大个面子,她还得谢恩!谢体恤之恩!
而对于甄老夫人,律法怎么判呢?律法未给判决,你守了伦常,却未曾尽忠!因此,太后以甄老夫人慢待永昌公主之女为由,以不慈不爱为由,褫夺她诰命身份,勒令其居家修行,由甄应嘉严加看管。
对于甄应嘉,皇帝听了始末之后,下了旨意给了申斥。以治家不严,内帷不修的罪名,罚俸三年,官降两级,留任以观后效。
另:追封永昌公主为长公主。其女甄英失母护佑,甚是坎坷,太后皇后多有怜惜,赐爵郡主,封号‘福佑’。
四爷:“……”有言说,不遇祸,幸矣!何福佑也?
意思是,不遇到祸事就已经是幸运,怎么敢奢求福佑呢?
于是,便把常人不敢奢想的‘福佑’赐给你,希望能弥补你幼年失母,少年坎坷的遭遇。
桐桐谢恩领旨,此事至此,好似与她无关了!
在她要告退之时,太子妃突然发声:“郡主和探花郎且留步。”
桐桐一下子便站住脚!
太子妃艰难的起身,看向上首:“太后娘娘、皇后娘娘……请摒退左右,留甄家老妇……即可!儿臣有话要说!”
太子皱眉:“你身子不好……”
太子妃推了一下太子,缓缓跪下:“请太后娘娘……”话未说完,气息便喘不上来了。
此时,大殿里还有不少人,这般之下传出去像什么话。
太后便道:“留福佑、探花郎、甄家老妇……其他人等退下!”
当然包括大理寺少卿极其属官!
三王爷四王爷起身欲走,太子妃忙道:“请二位王爷留步,是家事……不用回避!”
“太子妃……”太子低声道:“病了,便回东宫。”
太子妃坚持:“殿下,便是要死……臣妾亦得清白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