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4/5页)
江予臣感受着时叙在他怀抱中逐渐柔软下来的躯体,回头对导演道:
“导演,不好意思,晚饭我们不吃了,能安排车子先送我们回去么?”
“好好!”
导演不敢祈求其他,连忙安排车子送两人回去。
回住处的路上,时叙一直沉默。车窗外的霓虹灯在他脸上投下变幻的光影,衬得他侧脸线条格外冷硬。直到进了房间,他才像被抽走所有力气般坐在床边,床头手机不断闪烁,屏幕中映出郑明业的名字。
他收到消息后,都不知道打了多少个电话过来了。
可这会儿时叙不想搭理他,干脆直接长按关机。
“喝点水。”江予臣递来一杯温热的蜂蜜水,琥珀色的液体在玻璃杯中微微晃动。时叙盯着杯子出神,想起之前是自己给江予臣倒水,这才一会,情景就倒换了。
温热的水流滑过喉咙,甜味在舌尖蔓延,收缩的胸口得以缓缓舒张。
时叙垂下眼睛,睫毛在灯光下投下一片细碎的阴影。江予臣耐心地等他喝完,才轻声问:“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了吗?”
时叙抬起头,对上江予臣温柔的目光,那目光不含一丝指责,只有对他的关怀和包容,时叙鼻尖一酸,忍不住扑到他怀里,鼻尖吸取着江予臣的温暖安心的气息,他才恨恨开口:
“simon,他就是个王八蛋!”
——
simon能加入Blacklight纯粹是上面塞进来的。
Blacklight从成立到现在,只有两个人是一开始的老队员,一个是乐队核心的时叙,另一个是鼓手阿楽,阿楽在时叙组建乐队时在学校外面找的,年纪比他大了五岁,早年在婚庆公司跑过场,给企业年会当过伴奏,甚至还在夜总会打过碟。社会这座熔炉,早就把他淬炼得通透。
所以当其他队员因为各种原因离开时,只有阿楽始终稳如磐石。
“我厌恶资本的操作,跟simon本来就不和,但为了乐队,姑且还算相安无事,事情的起源是一次演唱会后——”
“演唱会后的庆功宴上,总是会有一些有门路的人混进来,本来这也不是个事,那天,来了个一个某影视公司董事的女儿,她还带了自己两个朋友,其中一个是我的粉丝,她大胆向我要签名,我当时比较忙,又被人拉走,就说之后给她。”
“后来......”时叙把脸埋进江予臣的肩膀,语气带着咬牙切齿的痛恨。
“simon那个混蛋,借口说我要给她签名,将那个女孩带走,给她的酒里下了药。”
江予臣呼吸一窒,不由自主地说:
“那他——”
“阿楽及时发现了他的动作,带着我去找simon。我跟simon打了一架,simon因为理亏,没敢把这事闹大。”
“后来我才知道,simon的男女关系一直很混乱,他还几次骚扰过未出道的练习生,还有伴舞,但因为他上面有人压着,那些女孩都不敢说出来。”
“他是因为之前我在演唱会结束后训斥他演出时的失误生气,才想......想用那种方式报复我。”
“阿楽知道他的事,留了个心眼,才没让事情发展成不可挽回的地步。”
“但是那也足够让人痛恨的了,我实在没办法和simon在同一个乐队,告诉老板要么他走,要么我走,最终结果你也知道了。”
“刚刚,simon在我的耳边说,说阿月让他想起了那个女孩,说那时候阿楽要是没阻止他就好了。他这分明是在恶心我,我一时怒起,没克制住就向他动手了。”
虽然有所预料,但江予臣还是被恶心地拧起了眉,这个simon,实在是太恶心太龌龊了。
江予臣很想跟时叙同仇敌忾一起辱骂simon,但一来他的性格不是如此,二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安抚时叙的情绪。
“我认为你没有错。”他温声说道,语气既柔和又理智。
“任何一个有血性和感情的人在那种情况下都很难保持理智,你冲动说明你是个富有同理心的人。”
“真的么?”时叙抬起头,一双眼睛渴求安慰地看着他,委委屈屈地说:
“但是郑明业肯定不会这么觉得。”
“郑经理只是......只是过于关心你的职业未来。”
“得了吧。”时叙冷笑一声:“他关心他的钱袋子吧。”
江予臣很难为郑明业解释,他们站的位置不一样,看到的当然不一样。
不过,经过一番倾诉后,时叙已经平静了下来。
他看了眼被他仍在一旁的手机,深吸了口气,起身:“我去处理一下事情。”
“嗯。”
时叙拿着手机走到阳台,顺手带上了门。
他离开后,江予臣独自坐了一会,也拿起手机。
时叙拎起拳头冲向simon的一幕已经被好事者发到了网上,网上众说纷纭,很快上了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