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孟莺莺撞破赛前秘密
因为这根本没法比啊。
怕什么来什么。
广播上开始报幕了, 请首都文工团的六号选手易彩玲开始准备,她给我们带来的舞蹈是——《草原儿女》
易彩玲听完广播报幕,低低地骂了一句, 这才提着裙摆跟着上了舞台。
她站在舞台中间的时候,还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台下, 孟莺莺身穿着军大衣,抬头看着舞台上的易彩玲,她看了好一会,忍不住笑了笑,“要不是放着喜庆的音乐, 我差点以为易彩玲在奔丧了。”
实在是易彩玲那表情,和奔丧也没有区别啊。
韩明冰幽幽道,“她这是被你和顾小唐给弄崩心态了。”
“如今,她能登台上去已经是极为勇敢的了。”
如果她是易彩玲,她或许会在一开始就要放弃了。因为太绝望了, 两座大山压下来,她不管怎么跳都进不去前三。
反正首都文工团的个人赛实力也不强, 到了最后不是倒数第一就是倒数第二, 好像也没区别了。
易彩玲就是这个想法,反正倒数第一肯定是林娇娇了。
那她不能比林娇娇差, 也不能和林娇娇抢倒数第一啊。
抱着这个心态, 易彩玲就那样奔丧一样, 跳完了这一首舞蹈, 评委们也跟着开始打分。
去掉一个最高分九点六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九点四分,最后得分九点五分。
易彩玲听到这话后,瞬间松口气, “很好,不是倒数第一。”
这就够了。
她在台上冲着台下鞠躬。
这才下来,看着那黑压压的人头,易彩玲捂着胸口,“吓死爹了。”
“还好我不是倒数第一。”
不然这也太没法见人了。
比起争倒数第一,显然倒数第二简单了许多。她一上去,便轻而易举的拿了下来。
她刚下来,瞧着孟莺莺坐在台下,披着一件军大衣正在看她,易彩玲胸口噗通噗通跳的厉害,她走到孟莺莺身边,不自觉地说道,“这个妹妹,我好像哪里见过。”
实在是孟莺莺太美了一些啊。
冬天大家都穿的很厚,唯独她披着一件军大衣却依然能够看出纤细玲珑来,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一张脸。
那张脸眉目如画,肤色白皙皎洁,光坐在那什么都没动,却让人忍不住心跳加速起来。
孟莺莺听到易彩玲这话,她有些哭笑不得,“怎么,你把我当做林妹妹了不成?”
易彩铃没想到孟莺莺还能接上自己的话,她眼睛顿是一亮,“孟同志,你也看红楼梦啊?”
孟莺莺想了想,指了指周围的人。
倒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易彩玲却瞬间看明白,她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打了下嘴,“真是梦游来着。”
在这个时代,连看过红楼梦都要被批判为破四旧。
所以,孟莺莺及时止住她是对的,也是因为这一茬,易彩玲对孟莺莺的好感也越发多了几分。
“我是首都文工团的。”
她向孟莺莺抛出橄榄枝,“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哈市文工团的?既然这样的话,你为啥不来我们首都文工团?这样你的编制也还能在,而且职位还能往上升一升。”
这是明晃晃的挖墙脚啊。
韩明冰当场就反驳了起来,“易彩玲,你别这样啊,孟莺莺现在已经是我们首都歌舞团的人了。”
易彩玲有些意犹未尽,“我只是提一下而已,显然我们首都文工团和孟同志,更为专业对口一些。”
毕竟,孟莺莺本身就是文工团出生的,有组织有纪律,而且最重要的是首都文工团的团体赛很出彩,她们却的就是个人赛学生。
如果孟莺莺来到他们首都文工团的话,那他们首都文工团,几乎能横扫整个首都所有的奖项。
韩明冰生怕孟莺莺答应了下来,她有些小心翼翼地看了过去。
孟莺莺倒是坦然,“我也不会留在首都歌舞团,到最后我还是要回哈市的。”
“啊?”
这下所有人都震惊地看了过来。
“莺莺,你不留首都歌舞团啊?”
孟莺莺笑了笑,“我的家在哈市啊,所以到最后我还是要回家呀。”
这是她第一次在外面,公开场合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这让吴雁舟很是失望,她已经多了几分警惕心,孟莺莺天赋已经显现出来了。
她要把她守住了才行,可不能让孟莺莺半路被人挖墙脚挖走了。
台上。
陈团长站了上去,她手里拿着喇叭,冲着下面说,“一九七二年红星杯个人比赛已经结束,现在大家都可以去休息休息,下午两点半,我们这边准时开始进行颁奖仪式。”
“于明天上午九点开始红星杯团体赛表演,还请参赛选手都记得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