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60/112页)

许暮洲看着她,想起那晚的首影林荫道,她被他搂在怀中,笑着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他走上前,展臂将她拥入怀中。宜熙有点惊讶,却没有挣扎,他抚摸着她的背,侧脸挨着她的长发,“以后,你和黎成朗要好好的。如果结婚,还是给我发张请柬吧,我不会闹事的。”

宜熙眼眶发热,听到这句扑哧一笑,“恩。你要是有了女朋友,也可以介绍给我认识——如果她不介意的话。”

离开医院后,许暮洲开着车漫无目的绕了很久。他一开始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好一会儿才发现,这些路线都是他从前和宜熙走过的。

在他们都还默默无闻的时候,曾手拉着手,穿行在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他甚至记得他们在哪个大排档里吃过饭。

他就这样一路开着,不知疲倦,直到夜幕降临,才终于在首影附近的鱼店停下。老板回了趟老家,今天还没开始做生意,店里也没什么人。老板娘和老板坐在那里聊天,见到他进来都有点惊讶,却立刻笑着给他倒茶。

许暮洲说:“之前的事给你们添麻烦了。”

老板娘道:“没有没有,你们俩的粉丝都挺有趣的,还跑来照顾我的生意,店里可热闹了!哦对了,我正想问你呢,小熙情况怎么样?新闻说她受伤了……”

“她没事,放心吧。”

老板端上来一盘小菜,“来来来,暮洲你难得过来一趟,咱们俩喝几杯。”

许暮洲说:“又是自家酿的梅子酒?”

老板笑道:“知道你嫌那个没劲道,这回是自家酿的高粱酒,看你能撑几杯吧!”

电视机原本就调到了电影频道,许暮洲没想到今晚居然在放《念念不忘》,广告一结束就出现了熟悉的面庞。老板夫妻是特意想看他们俩的,却让许暮洲撞了个正着,正觉尴尬,就见他端起玻璃杯喝了一口,“我的酒量没有小熙好,要是换了她,应该能喝小半瓶。”

老板娘说:“可惜小熙不能过来……”

“我会转告说你们很挂念她,等她病好了,也许能再来吃饭。不过我应该不会一起来了。”许暮洲道。

老板娘有点尴尬地笑笑。新闻闹得那么大,她当然也知道宜熙现在的男友是黎成朗,和许暮洲是再也不可能了。

老板暗叹口气,又给他倒了满满一杯,“来,暮洲喝酒。吃菜。”

许暮洲却看着电视屏幕,剧情已经演到了纪念和白泉分手,曾经的情侣抱在一起,哭得声嘶力竭。这不是他们。他们从来没有这样抱在一起哭过,她在他面前总是强撑到底,不到最后不肯流露丝毫软弱。如果他知道自己曾让她这么难过,那他一定不会舍得离开她。

可他什么都不知道。

环顾四周,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他们坐过的椅子,他们用过的杯子,他们一起看过的电视,那些追逐打闹的往事都历历在目。分开这几年,他总是时不时回来看看,只是因为舍不得那些回忆,但她却一次都没有来过。

和电影不一样,现实中念念不忘变成了他,但现在也到了必须放手的时候。

他拿出手机,屏幕上是她的照片。因为怕被人认出,所以是背影,这还是她当初特意拍给他的。他翻到相册,随便挑了张风景照,设置成新的壁纸。

电视里,纪念微笑着看着天空,和曾经的少年告别。许暮洲端起酒杯,朝虚空中某个方向举了一下,终于很轻很慢,极淡却极真地笑了。

我唯一爱过的女孩。陪伴了我整个青春的女孩。

这一次,我们真的要说再见了。

宜熙那点小伤很快就好得差不多了,黎成朗却还有的休养,受伤一个月后还不能正常活动。不过宜熙已经非常感激,医生说了,被那么重的东西砸中后背,黎成朗没在床上躺个三五年算运气好。

爸爸和男朋友都卧病在床,宜熙就变成最忙碌的人,每天在北京城两头跑,陪着他们复健。黎成朗看她路上太折腾,主动提出转到梁格养病的医院去,反正经过之前的报道,这里也暴露了,正好换个地方。

这么调整之后,宜熙总算轻松了些。黎成朗的饮食忌口颇多,章卉专门请了个大厨,按照医生的吩咐给他做各种好吃的。宜熙跟着做了两次,最后成品惨不忍睹,黎成朗委婉表示还不想死,拒绝吃她炮制的药膳。宜熙贼心不死,转呈给父亲大人,也遭到无情拒绝。痛定思痛,她接下来一有空就泡在厨房里,最后居然真折腾出一锅不错的汤,无论是滋味和卖相都堪称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