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他们的童年(三)(第2/2页)
李维没认真听黑蜡烛的话。
他掰断了自己的大拇指,将双手从牢固的绳结中拯救出来。
身披长袍的青年站在他面前,假如抛去罪恶的话,他面对李维时的表情堪称虔诚。神圣的烛光照耀着冰冷的铁器,李维想到了一首儿时常听的老歌:
“Knows everybody's disapproval……We were born sick,you heard them say it.(深知世人容不下我们……人们说,我们生来有罪。)”
很久很久以前,李维跟随父亲莱纳·李维乌斯来到偏远地区的小城镇生活,在那之前,他接触过的唯一成年人只有父亲,他从未受到过普通人的教育,也对人类社会的常识一无所知。
因此直到上了学,李维才发现自己和其他同类格格不入。
什么是礼仪?什么是良知?什么是道德?什么是法律?
弱肉强食有罪,同类相杀有罪,但打着审判名义的欺凌无罪。
野蛮有罪,无知有罪,然而潜规则下的利己主义无罪。
年长者们无视他,或用一种看着怪物般的、怜悯而惋惜的眼神远远注视着他。同龄人手拉着手把他推到泥水坑里,天真地发问:“拉克·李维,你为什么和我们不一样?”
我不知道。没人教导我。我才明白我生来所接触的一切都是罪恶。
“你伤害小动物,喜欢男人,长相也奇奇怪怪,这是不对的。”
人类孩童应当是纯洁的、守规矩的、良善的,唯有我赤身裸体,将阳光下的所有东西摊开给别人看。
“一个没长大的杀人犯和同性恋,还是个没人要的小杂种……他的这辈子都完了,我赌他以后肯定会进监狱。”
“愿主保佑他,阿门。”
十岁出头的李维躺在雨后的泥坑里大哭了一场,从此相信错在自己,否则为什么世上的每一本书、每一条道理、每一个好人都在指责他?
莱纳·李维乌斯也不安慰或解释,只是说道:“我从未教导你哭泣,你的软弱令我失望。”
神灵的圣像崩塌了。年幼的李维不知道该信奉谁。
他曾经塞着耳机躲在空教室里窥探外界,前方摆着陈旧厚重的法律条文,小小的MP3里传来悠扬的音乐声:“带我去教堂吧!!我会像狗一样将你的谎言奉若神明,在你面前陈述我的所有罪孽,而你大可磨刀霍霍,赐予我永恒的宁静……主啊,让我把生命献给你……”
孩子们在晴朗的天空下沿着平坦的操场打闹,成年人们坐在五彩缤纷的花圃旁边交谈。
远方的地平线上坐落着好似母亲怀抱般的山峰,洁白的云朵在挺拔青翠的山毛榉上方积聚。
在这样一个祥和明媚的午后,首次接触人间的拉克·李维联想到了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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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嚓”一声。
时年26岁的李维拧断了圣徒的脖子。
作者有话说:
歌词是著名的《Take Me To Church》,有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