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回国见面,久别重逢……(第2/5页)
也用在了训练人上。
就这短短的几年,他立下两个三等功,一个二等功。顺利从副团长晋升为团长。
“嫂子来信也好,不然就团长这样操练我们的架势,还没到月底就要把大家给废了。”
“我也觉得,要是嫂子每天来信就好了。”
“你想的还挺美,也不想想莫斯科离哈市多远啊?这都出国去了,还每天来信,能每个月来一封信已经是很好的事情了。”
“没看着一封信都足够团长高兴的不行了?”
“不过,说到这里,嫂子也是真狠心啊,这一走就是这么多年。”
“嘘嘘嘘,这话你可不能说,你要是说了团长会不高兴的。”
“团长说了,嫂子这不是抛弃他,而是去奔事业了,团长能理解的。”
高春阳站在人群中没说话,他低垂着头。
陈水生却站不住了,他看了看时间,“我走了。”
高春阳嗯了一声,“又要和林秋约会啊?”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陈水生和林秋在一块了,或许是四年前那年冬天,去山上采集的时候,陈水生误打误撞送出去的冻梨。
打那以后二人之间便开始不一样了。
但是刚开始也只是点头之交,到了后面也就是冬天做任务的时候。
林秋掉到了陷阱里面,陈水生不顾一切的去救她,打那以后二人之间似乎就有些不一样了。
陈水生嗯了一声,“走了,免得林秋等我等着急了,要生气。”
看着好友就这样离开了。
高春阳心里不是滋味,“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陈水生回头,“现在还不知道。”
“等我今年往上在努努力,争取升到营长的位置,这样结婚了好能申请家属院。”
不然,总不能和林秋结婚了,二人还各自住各自的宿舍啊。
这还算是什么结婚。
高春阳听了默了下,他没说话,只是看着陈水生的背影,他却是有些羡慕的。
他在想如果自己当初不是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会不会现在也像是陈水生这样?
高春阳不知道。
他第一次感到有些茫然。
徐文君这边瞧着祁东悍离开了,便跟着跑了过来,勾肩搭背,“嫂子,又给你寄信了?”
祁东悍嗯了一声,他没舍得把信打开,而是藏在胸口。
他这人有个习惯,自从孟莺莺离开后,每次收到信后,他都会去洗洗手,在家里面一个人坐在书桌前看。
这是一种祁东悍独有的仪式感。
“不打开看看?”
徐文君试探地问道。
祁东悍摇头,“不了,回去再看。”
“你是真能忍得住,要是我的话,我肯定每次收到信之后,恨不得立刻马上打开。”
祁东悍没空和他聊天,他就想现在回去。
徐文君看着他的背影,轻轻地叹口气没说话。他也没去文工团宿舍楼底下等了,就只是一个人去了食堂。
祁东悍回到家后,立马洗了手,这才坐到书桌前,把信封给打开去。
在看到信封上面写的字后,祁东悍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揉揉眼睛,又揉揉眼睛,一连着看了三遍。
直到,他把那张薄薄的信纸攥的死紧死紧的,指节都跟着发白了去,好像一松手,这一封信就会消失了一样。
祁东悍喃喃道,“莺莺要回来了。”
他喃喃地又念了一遍,声音低的几乎听不见,连带着心跳都跟着加速了起来。
四年零十个月,五十八封信,他每次都会去数,但是每次都怕数错。
日历上被他用红笔圈了一次又一次的归期,突然从纸上跳下来,活生生地落在掌心。
祁东悍先是笑,笑的极轻,嘴角刚翘到一半,又猛地收住——
“是真的吗?”
他自己都有些不可置信起来。
祁东悍这人善于求证,他索性把信纸举到灯下,对着光细看。纸上的字迹是孟莺莺的,一笔一画都带着她特有的翘尾巴。
尤其是悍字最后一捺,总像要飞起来。
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因为这四年多的时间,他把孟莺莺寄回来的每一封信,都跟着看了无数遍。
确认无误后,祁东悍忽然深吸一口气,一拳砸在桌面上,震得墨水瓶都跟着晃荡了下。
“莺莺,终于要回来了!”
这一声终于喊出口,沙哑却格外响亮。
祁东悍转身在屋里走了两圈,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小跑,冲到衣柜前,一把拉开柜门。
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三套军装,一套常服和两套训练服,全是他晋升团长后新做的。
他的手指在一套冬常服上停住,又缩回来,自言自语,“穿这套去接她……不行,太板像是去训人,莺莺应该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