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回国见面,久别重逢……(第3/5页)
接着,他目光一扫,落在最底下那套还没拆封的六五式呢子大衣——肩章带着金线,领口带着红星,板板正正。
他把它拎出来,比在身前比划了下,接着又对着镜子左右照,忽然又皱眉,嗓音犹豫,“会不会太隆重?吓着她怎么办?”
祁东悍看了看镜子,镜子里的男人,眼角已经有了细纹,下巴比以前更硬,眉骨间全是这些年在训练场上晒出来的小麦色,没了当年的俊秀,倒是多了几分粗狂和坚毅。
看到这里,祁东悍抬手摸了摸短发茬,心里咯噔一下,“四年多了,她会不会觉得——老了?”
这个念头一闪,他立刻转身,从抽屉里面翻出一张薄薄的刀片,倒了半盆热水,开始磨刀霍霍。
刀片贴着线条流畅的下巴,一寸寸刮的干净,连平时懒得收拾的鬓角也修出利落的线条。
刮完胡子,祁东悍才开始真正的高兴——那种从脚底板往上冒的高兴。
“莺莺见到他,应该会认识他吧?”
他不是很确定起来。
祁东悍收拾干净后,这才把今天这封信也折成同样大小,放到铁盒子里面锁好以后。
他拿出日历,翻到十一月七号,用红笔在格子里重重画了一个圈,又拉出一条箭头,直指“十二月八号”——信上写的火车到站日。
“还有一个月啊。”
他盯着那个数字,忽然觉得太慢,恨不得明天就开车去首都。
可理智告诉他,还得等。
最后的一个月,才是最煎熬的。
祁东悍感觉这比之前的四年多,都要难熬啊。
他恨不得时间快点飞到莺莺回来的那天才好。
隔壁,赵月如也和祁东悍差不多的心情,她也收到了孟莺莺的信,等看完后,她整个信封都跟着掉在地上,“老天,莺莺终于要回来了。”
饭饭拿着一个小铁铲,蹲在地上挖土,听到动静,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谁?”
小家伙四岁半,生得白白净净,五官像赵月如,但是脸型却像是周劲松。
挑了他们两个人的优点来长,别的都好,唯独就是一个混世魔王。
赵月如看着自家白白净净的儿子,糊了一脸的脏东西,她就嫌烦,“你干妈要回来了。”
饭饭一听这话,把铁铲子一丢,拍了拍屁股就跑过来,“干妈什么时候回来?”
显然他平日里面没少听赵月如,提起干妈的事情。
赵月如给他擦脸,“下个月回来。”
她打量着自家孩子,“饭饭,我告诉你,你趁早把自己收拾干净点。不然,等你干妈下个月回来,看你这样带的礼物也不给你了。”
饭饭不吭气,转头就去洗脸。
赵月如看到自家孩子这样,她轻轻地叹口气,“莺莺,我的孩子都会满地跑了,你才回来。”
文工团宿舍。
林秋收拾妥当后,照了照镜子,就准备下楼去约会了。她瞧着叶樱桃站在原地,也没动,也没出去。
她还有些意外,“走啊?我们一起。”
“人家徐指导员还在食堂等着你呢。”
叶樱桃抱着被子没说话。
林秋都走到门口了,又折返回来,“怎么了这是?”
叶樱桃揪着被子角,都快揪成了麻花了,喃喃,“他不会来找我了。”
“啊?”
林秋顿时不走了,她跟着坐在叶樱桃的床边问,“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不来找你了?”
这几年她瞧着叶樱桃也比之前松动了不少啊。
眼瞅着这两人都要修成正果了,怎么又不过来找她了?
叶樱桃这才支支吾吾,“昨天他就没来了。”
林秋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她皱眉,“你把徐指导员给拒绝了?”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徐指导员喜欢叶樱桃,但是叶樱桃因为对方户口不是城里人,不吃商品粮,所以一直没答应呢。
叶樱桃低垂着眉眼,她不说话。
林秋唰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叶樱桃,你脑袋在想什么啊?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在想对方是不是城里户口?你自己算一算你今年二十几了?还能在文工团待几年?”
“文工团不要你,你又没找到后路,你打算怎么办?真要回你老家,听你妈的,把你换一份高价彩礼把你给卖掉啊?”
叶樱桃也知道这个,但是当年的清醒是清醒,如今轮到自己是局中人的时候,反而有些看不明白了。
林秋有些恨铁不成钢,“徐指导员喜欢你,而且他在驻队的职位也高,你要是和他结婚了,转脸你俩就能去家属院申请一套房子下来,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樱桃,你不知道我多羡慕你。”
“我和陈水生到现在都不敢结婚,因为他职位不够,我职位也不够,所以我们申请不到家属院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