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2/3页)

那人让卫兵引着往中军走,李椹恰好路过,看他是个生人,并不在意,绕过他忙自己的事去了。

那人见到陆宁远,一改之前两次求见时的媚意,换上一脸寻常的神色,不卑不亢对陆宁远道:“小人是通山周县令的管家,周县令有要事求见将军,只是不便离开治所,还请将军屈驾往见。贵军李怀音识得周县令,将军如有疑虑,不妨先同他确认。”

陆宁远对他话里的神秘之意仍有疑虑,一面让人去找李椹,一面问:“到底是什么事?”

那人答:“一桩陈年冤案,想请东宫主持公道。因牵扯太广,周县令无法亲来拜见将军,怠慢之处,万望将军见谅。”

李椹听说来人是“周县令”的管家,急匆匆赶过来,对陆宁远耳语一番。陆宁远对他点点头,即对管家道:“那现在出发吧。”片刻也不耽搁,携着李椹和韩玉等两三个亲兵,同管家一道往通山县而去。

他以巡查之名出营,旁人均不知道他是去哪里,因管家熟悉道路,一行人避开大道,专走小路,倒没有碰上旁人。

在去的路上,李椹同陆宁远并辔,小声讲了这个“周县令”的事。

原来此人名叫周维岳,大半个月以前李椹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那时候他走访各处,既是筹措粮草,也是依刘钦之令秘密调查陈执中,在一间茶肆见到了身为县令、衣衫却很寒酸的周维岳。周维岳故意作歌引他注意,像是专等着他,可是见到之后,也没有同他说什么,两人便即分开。

但十天之后,从通山县送来的粮草就到了,虽然不多,却也可救一时之急,相比于其他各县的冷眼旁观,周维岳此举实在也算难能可贵了。

李椹听陆宁远转述管家的话,听见“陈年冤案”四字,马上便想到了自己在通山县调查到的死得不明不白的前县令方明俊。那时他为了调查此事,险些被人抓走,最后只得服软,不了了之,周维岳是方明俊的好友,他此时来找陆宁远,多半就是为了此事。

李椹不是什么古道热肠的人,急着想要为一个多少年前的死人翻案,只是据他查到的那一鳞半爪,当初方明俊之死,恐怕岑士瑜、陈执中都脱不了干系。

他隐隐感到周维岳递过来的是一只藤蔓,顺藤摸瓜,牵扯出的恐怕不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是桩惊天大案也说不定,不敢等闲对待,便力劝陆宁远去会一会他。陆宁远也是听劝的人,没要他多费什么口舌便答应下来。

几人昼夜兼程,在第二日下午赶到了通山县,隐瞒身份入城,没有去县衙,而是由管家引着直接去了周维岳家里。

周维岳身为县令,住处却只有一进院落,四周房屋合围着一个不大的小院,砖瓦都已十分残破,但人丁着实不少。一个老妇人坐在台阶上,正摘着野菜,见了他们,吃了一惊,忙躲回屋里。因为没有门板,她进门时,陆宁远视线下意识跟在她身上一起转到门内,看见屋里还有两个中年妇人,正做着针线活,似乎在给人做衣服,因非礼勿视,忙收回视线。

跟在他们后面,两个小孩也进了门。大的那个男孩看着十岁左右,瘦瘦长长的,小的那个姑娘只七八岁,两人都背着一筐柴火,上面还带着叶子,一看便是林里没人要的生柴,看见管家打了声招呼,随后见到旁边的陆宁远几人,因是生人,不知道该怎么叫,便没说话,把柴火放进厨房,也跑回屋里去了。女孩躲进里面,不敢露头,男孩好奇,扒在门口露出半个脑袋,不出声地打量他们。

李椹看了陆宁远一眼,拿眼神问他:这哪像是县令之家?倒像是贫居的寻常百姓。随后又不出声地感叹:都穷成这样了,竟然还养着两个老婆,这周维岳真是个奇人。

因周维岳家里没有客房,管家便将陆宁远一行带到周维岳自己的卧房安置,然后自己去井里汲水,拿给他们。李椹这才注意到原来周维岳家里连下人都没有,竟然是管家来做这些杂活,愈发觉着奇怪。县令一职虽然称不上多显赫,但好歹也是朝廷命官,他大雍也并不苛待官员,俸禄不算优厚,但也绝对不少,更何况做县令的谁没有几条生财的路子,哪有人纯指望着官俸糊口,周维岳如何便到这种程度?

正奇怪间,周维岳归家了。

他收到管家的消息,便匆匆赶回,一身官服还没脱下,见到陆宁远和李椹他们,忙上前见礼,第一句便是告罪:“先前不知将军为人,两次出言试探,实因事关重大,不敢轻忽,请将军勿怪!”

陆宁远一怔,忙也回礼,放下手后才明白,原来之前管家两次求见,所说并不出自周维岳本心。听周维岳话中之意,莫非如果前面某次他答应管家,周维岳反而不会见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