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那是一桩七年前的旧事了。
方明俊当时在江阴任县令,江阴只是东南一个还算富庶的寻常县城,不寻常之处在于此地乃是时任户部尚书同平章事的岑士瑜的老家。
岑士瑜年过五十,身居高位,已是百尺竿头,再往上总不能去做皇帝,官做到这样,已经已做到头了。他同刘崇又很有一番交情,没有去位之忧,人生当中又有何可追求的?无非为子孙计,求田问舍而已。
他族中代有俊才,世出显贵,七叶珥貂,说是牙板满床也不为过,除他之外,族中子弟许多都已入朝为官,各据要路之津,遍布天下,便如一株大树,枝繁叶茂,繁盛已极。
更不必提他在朝中经营日久,门生故吏举朝皆是,正是“天下谁人不识君”。在他老家那小小的江阴县,说句大不敬的实话,当地官员在听朝廷号令之前,都要先觑一觑他的脸色。
岑士瑜威势如此,岑氏族中那些不曾做官的子弟自然借重于他的权势,肆无忌惮地横行乡里,侵占良田、垄断商路、多为不法。本地官员唯恐巴结不到岑士瑜,哪里还敢反过来去招惹他?对这些事,非但睁只眼闭只眼,有时还要在其中出一份力,通过他们向岑士瑜卖好。
那些个良田、那些个赚钱的法子,就是这些子弟们不想要,地方官员也要千方百计地征来给他们,好让他们念自己的好,有朝一日把这好处稍稍透露给岑士瑜一分一毫,那自己家的祖坟便是冒起青烟了。
但其实岑士瑜身在京城,又日理万机,老家的这些俗事、闲事,他常常连过眼都不过眼。那些人费尽心机地巴结,大部分时候岑士瑜本人甚至都不知道。
子弟们做下的那些事情,自然不会有人特意报告给他,他只偶尔听说过十之一二,听过后却也并不上心,至于那些在下面蠢动着向他卖好的官员,于他而言则更是纤芥微尘,不在目下。
底下的人上蹿下跳地讨着他的欢心,他只偶尔瞥去一眼,当戏看了,记住一两个名字,动动手指抬上一抬,下面更多的人见了,只又羡又嫉,就好像疯了一样,愈发地花样翻新。
岑士瑜心不在焉地欣赏着,绝大多数时候都不置一词,只有在当地开始给他建生祠的时候,他感到关系重大,才出于谨慎将其叫停。
至于那些无缘无故被夺了田土的农夫、那些本来经营着自家祖产却被旁人夺去经营的商贩、那些被平白打死了家人、举家卖身为奴隶的小民,受了莫大的委屈,愤而告官,官府却和害了他们的人沆瀣一气,置之不理都算好的,有时甚至还要反诬他们是刁民,打顿板子扔出去。
他们有什么法子?只有暗恨自己投错了胎,恨娘老子将自己错生在了这片地方,和岑士瑜同处一片皇天后土之间。正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方明俊来到这里做了县令。
那时百姓早已知道报官无用,遇事往往自己忍耐下来,少有去找官府的。却总有人头生得比旁人硬,不信邪,“咚咚咚咚”敲了登闻鼓。方明俊即穿了朝服,开堂理事,要他陈明冤情。
但凡县衙审理民讼,百姓们往往都聚在门口围观,但这天衙门口竟然只有零星几个百姓,对门内一面指点,一面摇头。
那人所申冤情不算大,县里老人见过的多了,听他所说不过就是家里女儿出门买东西,被岑氏子弟家的谁谁看上,当场抢了去,他去要人反遭一顿毒打的事,只觉和别人比那是芝麻碰上了西瓜,哄笑一声正要离开,里面方明俊却是一拍惊堂木,怒斥一声:“岂有此理!”
马上要离开的百姓们一时纷纷站定不动。
此后方明俊竟然当真严查此事,大有追究到底、公事公办之意。
一开始岑家并没来人,各路人马便都自发赶来疏通,但方明俊为人很认死理,怎么说都说他不通。岑家不想闹大,这才派人出面,许了他一大笔好处,让他平了这事,方明俊却严词拒绝了,无论威逼利诱一概置之不理,反而愈查愈是深入,竟是调查起了这几十年来的旧事。
他自幼饱读圣贤之书,寒窗苦读,以科举中第,做了一县之长,自觉是代天子牧民,不敢不竭心尽力,更不能藏污纳垢,使民有冤声,得见如此冤情,必当严查到底,以清浊氛。无论谁来见他,一概以一张铁面相对,绝无通融之理。更何况他查得越深,便越觉触目惊心、越是怜悯江阴之民、心中怒意就越是掩藏不住。
但很快,上级常州府甚至江苏省的公私行文便如雪片一般发来,或严责、或婉劝、或是摆出师长之态谆谆教诲,总之是要他不许再碰此事。然而方明俊便是这样的人,各方阻拦愈深,他便任之愈力,定要闹出个水落石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