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第2/3页)

因牵扯到多年以前的旧案,需要调阅以前的卷宗,他着人去调,属官回复调不出来,他自己亲去,卷宗却被盗贼偷走,不翼而飞。已经查得证据确凿的案子,他下令抓人,抓进狱中的却不是岑家子弟,而是市井无赖。他穿着官服自己亲去提人,衙吏却被家丁挡在门外。

他局促其间,手脚不得伸展,知道在江阴县自己无论如何也办不下这事了,便去找了当时巡查至此、检阅州事的巡按御史,向他状告本州本府包庇之罪,并呈上岑氏一族为害乡里的罪状。

这个巡按御史便是陈执中。

陈执中是个八面玲珑的妙人,一面是方明俊这七品芝麻官,一面是岑士瑜这当朝宰辅,让他选一个人得罪,他选择谁自不待言。

很快,方明俊被以越级言事之罪被重责,送上的材料再也没有返还给他,所告之事就这么不了了之,再没有半点水花。

当年的考课,陈执中亲自过问,给了他一个末等,原本他三年考满该升一级,因为这一个末等,反被从江阴这个上县贬去下县。

那时方明俊为此事已经奔走一年有余,每日承受的压力难对人言,还曾被人以性命相威胁过,妻子老母都劝他息事宁人,就这样算了,就是不为她们考虑,也该为膝下这刚离襁褓的一儿一女着想。

方明俊当时是如何想的,经历了怎样一番痛苦抉择,又是如何下定决心的,已经没人知道了,只有与好友周维岳的来往信件中稍稍透露出过天道维艰之意,寥寥一些文字,到底将他那时的心境在世间留下了一点。

后来,他被调来现在周维岳所在的通山县做县令,不再主江阴之事。江阴百姓的冤情已经成为过去,似乎和他不再有什么关系了,但他们当路拦车送别他时那一只只攀着他车辕的手和一双双饱含着泪看向他的眼睛,如一只黑色的鸟,始终在他心头盘旋不去,无论醒着还是睡着,他没有一天能够忘记。

终于,在做了一年通山县令之后,他下定决心,收拾好行囊,雇了一辆马车,踏上了往京城申冤的道路——也是他自己的死路。

还没有走出湖广,他就在半路上被杀。看上去是土匪杀人越货,抢去的却只有几两薄银和随车带走的一大箱文书。他的随身书吏走脱了,从此不知去向,他的尸体几天后才别人发现,趴伏在车厢中,背上总共中了十二刀。

知县品级虽小,却也是天子钦任的朝廷命官,被人杀害,自然要严查到底。但土匪杀人越货,原是常事,怪只怪方明俊自己不经请示擅离职守,以县令之尊不带僚属私自出行,在乡间遭人毒手也是无可奈何之事。有一搭没一搭地查了一阵,渐渐没了下文。

于是方明俊就这样死了,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声响,在朝在野都没几个人知道。

家人将他的尸体运回,哭了一阵,停灵二十多天不曾下葬,想要等凶手缉拿归案。凶手落网的消息没有等到,却等来一个人,正是周维岳。

早在一个月以前,方明俊曾给至交周维岳去信,说了自己决心进京的事。周维岳不放心他,便告了假亲来通山,山川阻隔、车马迟迟,今日才到,见到的却是好友业已腐烂的尸骨。

他让人打开棺材,从里面传出阵阵臭味,白色的蛆虫在肉块之间蠕动、穿行,他伸手进去,在方明俊的身上摸了摸,已经看不见他伤在哪里了,连他现在脸上的表情也因为腐败而看不清。

方明俊的妻子私下里同他见面,将方明俊死时穿的那件满布鲜血的里衣拿给他。周维岳接过,就见左边的袖口有方明俊临死前蘸着血写下的四个小字:

“公道!公道!”

周维岳浑身一抖,猛地把衣服攥在拳头里面,过了一会儿,慢慢贴到自己胸口上面。

后来他去到郊外的一处破庙,从一棵树下挖出一个箱子。

方明俊进京之前,就有所预感,将那一箱公文、卷宗、账册全都手抄了一份,没有放在那在他死后被人翻了个底朝天的家里,而是藏在一个破庙当中,位置只有周维岳一人知道。

他是那样相信周维岳,相信他在自己死后,能来到通山,翻出这个箱子,把他们好好收管起来,相信他会赡养自己的老母、抚养自己的子女、终有一日还自己一个公道。

而周维岳也把他的老母、妻子、一儿一女接来自己家中拿自己一份官禄一体供养,正如他所愿。但安顿好他们之后,点起一只火盆,将火烧得旺旺的,在旁边默默站了一阵,随后从箱子里抓起一沓纸,看也没看,一把扬进火里。

火势大张,火灰四起,金色的火星噼啪飞舞,火舌在一张张纸上飞快舔过,把一个个字变成黑色的灰烬,没了就从此没了,没得一干二净,就和方明俊这人一样。